好的,這篇是繼 【機車車禍】拍照、報案、上救護車、做筆錄、拿相關證明、保險理賠每個都重要!(上篇) 衍生的下一篇
也已經過一個月了,初判表也出來了,接著就是要上調解委員會了。
初判表大致長這樣(有把資料都做處理),會寫這個車禍所有關連的機車,包含在路旁有被波及的也算
另外也會寫肇事原因或違規事實,譬如有可能是車輛違停導致車禍之類的
我們的狀況,一方是未依地上標示做動作(譬如停或慢),另一方是車速過快
原本以為小巷子沒有監視器,沒想到有一隻超遠的監視器有照到,我還去警局看,我真的是被撞飛
另外在申請初判表時也可同時申請現場圖,以及當時警察拍的照片
你看看這張是不是跟我上篇的文章長的80%像
去調解委員會的資格是當時在跟警察做筆錄時警察會問要不要轉調解委員會,只要說"好"就可以申請
第一次是對方申請的,初判單就還沒出來又一直要出來談,所以第一次我有取消
第二次初判單拿到了我就申請了,想在年底前趕快把這鳥事處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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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調解委員會,窗口阿姨會跟你說要先拿出你的身分證印章還有保險卡簽到,
如果有初判單會先印一份給調解委員看,簽到完後對方如果也到了就會被帶到小房間裡
其實初判單上面只有肇事原因,但沒有寫誰的錯比較多,一開始我還以為會事50%50%,
但其實保險公司跟委員都蠻有經驗的,會說哪一方的錯比較大,
調解現場大致上講的重點如下:
委員:恩,照初判單及經驗來看,某某方的錯比較大
我的保險:這樣的話要來討論一下過失比重,一般雙方都有錯的情況就是55、64、73,
那因為blablabla...73你們可以接受嗎
對方:可以,主要大家都平安就好 ...(我心裡想說你當時簡訊的口氣聽起來蠻GY的現在還說平安就好)
我的保險:那你這邊有受傷嗎?有沒有醫療證明?
對方:就只有當天急診的,其他沒什麼大傷 ...(果然沒事!!當天還在那邊胸悶打點滴!!!)
我的保險:那車損的部分,有估價單嗎 ?
對方:有(拿出估價單)
我的保險:哦,那有收據證明嗎
對方:沒有耶但我可以再請車行開
我的保險:那這樣我們是73比,我們這邊就會陪您車損的七成,那您也要賠我們車損的3成
對方:好,可以
我的保險:後續如果之後其他車輛有通知你們要賠償,也是一樣照73比賠償哦
對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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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話大致上重點就是這樣,其實除了車損外,受傷自費的部分也可以做求償
但先前我沒有先算好,現場在那邊算算得很尷尬,而且對方才賠我3成,我自費的部分也不高
所以就直接由強制險的費用來補,所以建議大家要求償實可以先準備好清單阿!!!!
整場委員就只有講第一句話是重點,其它它都讓保險來發言了
然後就出去請別人打紀錄,然後帶著超多張的調解筆錄來讓我們簽名
其實隊友有點生氣,它覺得對方速度過快難道錯就比較少嗎? 本來想挑戰委員
但最後我跟他說要理賠的保險公司都沒說話了,就先這樣吧,錢能解決都是小事
但如果你沒有保險可以據以力爭,委員就會拿出更多能耐跟專業來協調了
這張調解筆錄最後會送往法院,過一、兩個月會在寄到通訊地址就結案了
隊友另一方面生氣的是對方估價單估的挺高,我估的也才兩千多
我問了保險公司難道它們都不會查證嗎,保險公斯說都是以信任原則.........
好吧,一樣,保險公司沒說話就算惹...我老實沒有錯,如果對方有故意提高那就是他的問題
調解大概花了30分鐘~1小時,大部份都是在等筆錄和簽名,真正調解大概20-30分鐘吧
真的很建議大家有騎車要保第三人責任險,可以省去很多麻煩!!!
但如果有賠償過下一次的保費就會比較貴,是算出險次數,不是賠償金額來做提高保費
最後保險公司有把我的初判表跟現場照片收走,我是有把初判表先拍下來,現場照片都给保險公司了
調解委員會是說賠償金通常會可以在1個月內支付,其實好像也會看薪資證明來判斷一些事情
但當天也沒有拿出薪資證明,所以其實不知道薪資證明是要幹嘛的,我猜可能是談判用的
譬如薪水少賠給薪水多,可以做為談判(可能是委員談吧)
保險卡原本調解委員會的通知單也有寫要帶,但我們沒帶他們也沒怎麼樣
可能我們的情況比較單純,不需要用到這麼多
我當天有看到有個調解還有帶律師來,應該事態就比較嚴重些,證明文件也會比較複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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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把調解的事情搞定了,接著我就繼續好好治療之後再申請強制險、意外險、公司團保的部分
記得,要把每一次的收據及診斷證明收好,有些保險是可以做收據副本(但不是影印哦是要蓋與正本相符的)
保險好像有1~2年的時間區間可以申請,所以治到好後再一次做申請最輕鬆
總之這一次經驗真的學到很多,包含整個程序和流程
如果有保險業務員,再去以前可以先詢問清楚哪些可以請對方賠償,自己可以多做準備
過了30後的經驗怎麼好像都怪怪的。希望新的一年可以有比較多好消息可以分享阿~~~~
如果有什麼問題可以發問,如果我知道就盡量回答了~~
希望大家行車平安、無論做什麼事情都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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